【施政報告】土地共享益發展商? 林鄭承諾:市民利益一定不會被犧牲

2018-10-10 20:20

林鄭月娥指,共享計劃是在無政府規劃的地方提早釋放土地潛力。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指,共享計劃是在無政府規劃的地方提早釋放土地潛力。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晚上出席《施政報告》電視論壇。林鄭月娥回應土地共享計劃會否向發展商妥協,「我可以斬釘截鐵 ,市民利益一定唔會被犧牲。」

林鄭月娥指,已經要求發展局長,土地共享計劃需要按照她訂立的4大原則,確保公眾利益。因6至7成面積需要交出興建公營房屋,不會有傾斜地產商利益,但到底是由發展商興建好單位還是由政府自行興建,仍在制訂中。她指,不會關門與地產商「拗手瓜」,有公開透明的機制。

林鄭月娥指,已經要求發展局長,土地共享計劃需要按照她訂立的4大原則。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指,已經要求發展局長,土地共享計劃需要按照她訂立的4大原則。資料圖片

她指,發展商可以提交建議,建議政府加建基礎建設,交委員會審批以及行政會議通過。她指,如果城規會不批,是不會有樓面面積新增。如果政府興建配套後,土地新增5倍樓面面積,新增的面積需要同政府去分。不只是地產商,如果有地主想參加也可以與政府合作。

她又指,新界的土地不是不可以發展,而是未到時候發展。如果地主購買新界偏僻的地方土地,一段日子附近不斷發展,有耐性自然有渠、有路到,地主夠耐性可以去城規會申請。

她又澄清,政府每日都在用《收回土地條例》,但這些是洪水橋、古洞北等新發展區,政府做好規劃才可以用土地收回。她解釋,共享計劃是在無政府規劃的地方提早釋放土地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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