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劫20歲女子 中年侍應被控5罪再提堂
2018-10-08 16:10
一名餐廳侍應被控三項罪名,包括一項搶劫罪、企圖強姦罪以及偷竊罪。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主控官再加控被告兩項罪名,分別是一項未經同意肛交罪和偷竊罪。被告一共被控五項罪名,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到東區法院再提堂。
44歲被告甘俊傑涉嫌於本年6月16日,在九龍灣觀塘道基督教勵行會僱員再培訓訓練中心,搶劫及企圖強姦一名20歲女子,其後被指兩日後在馬鞍山海典軒6座一個地下員工休息間內偷竊一部鄧姓男子的手提電話。甘原本被控三項罪名,控方在案件提堂時新增上述兩項罪名,指被告在6月16日在九龍灣同一地址未經該名女子同意下與對方肛交,以及被告於7月27日在銀礦灣路偷竊一部單車。
被告現時一共被控5項罪名,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11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案,被告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柙看管。
法庭記者:蕭文軒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