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會判監4星期 梁游前助理放棄上訴即時入獄服刑

2018-10-08 11:45

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梁頌恆夥3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案於本年6月4日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各被判囚4星期,張子龍保釋向法庭提出上訴,惟張今甫於原訟法庭確認放棄上訴。法官陳嘉信頒令正式駁回張的上訴,並需維持原審裁判官的判刑,即時入獄服刑4星期。

5名被告依次為梁頌恆、游蕙禎及其3名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於16年11月未經准許而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被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判囚4星期。梁頌恒保釋等候上訴排期。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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