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低價頂足沐店 女東主知悉下周要續出庭作證突嚎哭

2018-10-05 16:53

已停職的警長張家輝涉於2014年3月18日晚上時分表明警察身分並向一間足部按摩院「樂足樂」的女東主施壓,要求她以較低價錢出售其按摩院並作出威嚇。警長否認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涉案「樂足樂」女東主廖秀麗繼續出庭作證。

辯方郭棟明資深大律師下午繼續盤問廖時,辯方問及為何廖不在信中包括被告查牌、恐嚇及非禮等事件時,廖指怕法官或廉署人員沒有耐性看長篇大論的文章,又說:「我嗰陣突然間有野忙,所以擺埋一邊冇寫」。

廖於2014年2月因足沐店生意越來越差,便計劃放售店鋪,因而認識王傳蘭。廖因裝修費用、添購的傢私、按金等叫價12萬8千元正。辯方指出店鋪裝潢費用並非廖支出而是業主支出,而且因爲業主反對租約轉名,故王傳蘭當時要求減價或退訂,廖反對辯方的說法。

辯方指出廖與王簽訂的合約中規定,如王反悔時廖有權追究3萬元及更多的賠償,但廖反悔時王只能追回訂金。辯方指出此為廖不應得的東西,而且廖十分懂得保護自己,因為一般合約中如甲方違約反而需作出雙倍賠償。廖則回應說:「兩個人商量好,一個願打一個願捱,我冇迫佢」。王當時因沒有足夠現金只支付了5千元訂金,但王為取回訂金曾報警兩次,廖指王「惡人先告狀,未交餘下2萬5千元,仲要上黎搞事」。證人廖秀麗在辯方盤問並要求她下周一繼續出庭作證後突然嚎哭,啜泣地離開法庭,暫委法官陳永豪把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審。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