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風災津貼11月底前申請按開支審批 料明年1月發放

2018-09-27 16:32

颱風山竹對本港帶來廣泛破壞。資料圖片
颱風山竹對本港帶來廣泛破壞。資料圖片

教育局向所有公營學校、直資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發出通函,公布發放風災特別津貼的詳情。

教育局發言人指,颱風山竹對本港帶來廣泛破壞,同時對不少校舍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壞。為支援學校因是次颱風吹襲的善後工作而需承擔的額外開支,教育局會根據學校實際支出,向所有官立學校、資助學校(包括特殊學校)、按位津貼學校、直資學校,以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提供風災特別津貼。

公營學校和直資學校的津貼基本上限為每所學校15萬元,而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津貼基本上限為每所學校5萬元。學校可按其實際需要於11月30日或之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請,津貼預計於明年1月內發放。如學校情況特殊,需要申請超過基本上限的津貼,須另行解釋學校的特殊情況,教育局會按個別情況審慎考慮。

公營學校可使用風災特別津貼支付未能透過緊急修葺工程機制跟進而又因是次颱風吹襲而需盡快進行的清理、維修工作、更換在校舍範圍內的標準設施/設備或購置所需用品的開支,包括因安全考慮或讓學校盡快正常運作而進行的緊急善後工作,如清除及修剪倒下的樹木、清理校園廢物、小型維修和清潔校舍/設施及設備等。

按位津貼學校、直資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亦可運用此項津貼支付緊急維修或更換在校舍範圍內標準設施的費用,包括維修被強風破壞的門、窗、圍欄、外牆喉管、戶外照明設施等。

教育局表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所有學校已復課。教育局會繼續與學校和業界保持緊密聯繫,了解學校的需要並提供適切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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