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包庇夜場】被告謝凱健認協助教唆 求情稱只當「人頭」角色唯命是從

2018-09-27 14:26

代表兩會所顧問謝凱健的大律師馬維琨求情指,謝在會所所佔股權僅是1% ,在案中擔當角色只是「人頭」。
代表兩會所顧問謝凱健的大律師馬維琨求情指,謝在會所所佔股權僅是1% ,在案中擔當角色只是「人頭」。

代表兩會所顧問謝凱健的大律師馬維騉求情指,謝在會所所佔股權僅是1% ,相比會所共有2400百萬股簡直是微不足道、在案中擔當角色只是「人頭」。

今次貪污事件只是涉及無牌賣酒、及違反逗留條件,謝和其餘兩被告的刑責有很大分別、刑責較低。

另外,謝所承認的控罪只是協助教唆,涉及單一款項$114,000,他只是知情付款,而非參與付款。

辯方強調,雖然廉署跟蹤行動、證明見面11次、謝只是參加兩次晚飯,若非謝自行招認,對於最後一次付$114,000給吳、相信控方沒有足夠證據作出指控。

辯方指謝凱健在案中只是唯命是從、隨波逐流、及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態度,量刑起點應比另兩被告較輕。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12:52
更新時間: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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