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田徑教練涉非禮】被告否認曾扯下女事主內褲 但有建議脫下長褲

2018-09-27 17:01

被告。資料圖片
被告。資料圖片

七旬田徑教練涉於09年非禮當時為中三的女學生,以手掌撫摸其陰毛,教練早前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續審,辯方指女學生以「小乜乜」稱呼被告,乜乜為被告人名稱代號,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指此為相當親熱的名字,需要關係熟絡才以此稱呼。女學生認同與被告關係熟絡,但非親熱,又指事後只想「Act like normal」。

辯方大狀傅昶生問及刪除Instagram與被告有關的合照,是否因知道相片對辯方有幫助,女學生X否認。辯方指X與被告的合照,部分表現親暱,X曾「伸右手搞被告稀有的頭髮」、被告穿上X贈送的波鞋及「搭膊頭」等。X並以可愛及精靈形容被告,X回應指她認為「伯伯不會做有趣的舉動,例如跨欄」。

辯方亦指二人曾多次一同到內地集訓,單獨用膳,裁判官問及由誰付款,X指「應該各自各畀」。辯方問及為何刪除社交網站與被告的照片,X指發表#Metoo文章後,有網民下載其相片並將其發佈於X個人社交網站,甚至專頁,X指不想再受人騷擾,故刪除有關相片。

辯方播放X曾於電台接受訪問的錄音記錄,X被主持人問及要感謝的人,X回答「當然係阿sir」,續稱「被告70幾歲,好老」。X又指「認識了被告7至8年,無佢無今日嘅我」,主持人即指「大家好close」,X承認自己搵到合拍的教練。辯方指X大讚被告,X不同意,又指無否認主持人稱於Facebook經常看見X與被告合照。

被告今於庭上自辯指,案發早上需到九龍城小學授課,放學回家後,於中午時收到X來電稱要求被告幫其按摩,被告換去原來的運動服,身穿便服駕車到巴富街運動場。被告供稱「在運動場無法集中,二人無穿運動服,就此在運動場按摩感到奇怪」,故對X稱「大家會眼超超」,被告建議先吃飯再到其家按摩,X同意。其後被告稱回家前曾致電在家的幼女以通知他將會回家。二人到達被告住所,X走到被告房間並躺在床上,被告指因X穿長褲,建議她先脫下。被告否認曾扯下X內褲,並指整個過程大家有溝通。辯方著被告形容X腿型,被告指X為肌肉型,身型非纖瘦。

法庭記者:黎嘉怡

建立時間:12:51
更新時間: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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