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潛各院校偷拍女生兼爆竊 41歲有毒癮積犯判囚22個月 2018-09-26 12:52 被告今於區域法院承認爆竊罪,暫委法官李志豪指被告乃咎由自取,判他入獄22個月。 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屢在中文大學校園干犯爆竊,又以針孔攝錄機偷拍女生如廁沐浴的41歲無業癮君子,在今年4月再度犯事,爬窗潛入港大建築系的學生工作室,偷去兩部學生的蘋果手提電腦,今於區域法院承認爆竊罪,暫委法官李志豪指被告乃咎由自取,判他入獄22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李鴻發並非一事無成,曾考取地產代理牌照,月入相當可觀,但於05年因毒品被定罪後喪失牌照。被告出獄後受聘為倉務員,怎料遇上公司架構重組,薪酬遭減半,重遇損友故再拾毒癮。而被告犯案前曾吸食毒品,毒癮發作方會爬窗潛入偷竊,並非有預謀犯案,偷來的兩部蘋果手提電話因早前家中電線短路失火遭銷毀,故未能物歸原主。法庭記者:呂綺雯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東北季候風殺到 周末清涼最低24℃ 下一篇 維港會:低成本cosplay宣傳照熱爆 戴耀明神還原一拳超人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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