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13年襲休班警去年稱要「找數」自首 黑幫男判囚26個月

2018-09-26 12:26

休班男警於13年與同袍在新蒲崗用膳期間,因上廁所問題與另一食客爭執,57歲食客揚言是黑社會成員,又夥同另外4人向警員施襲,食客事後逃去,去年卻到警署自首稱要「找數」而被捕,男子今於區域法院就蓄意傷人及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兩罪被判入獄26個月,其中兩名同黨則於13年各被判入獄8個月,餘下一入則在認人程序中未被認出,證據不足故未能起訴。

辯方求情時指案件所涉的為非有預謀的施襲,而被告當時受酒精影響,雖然被告有與暴力相關的案底,但事發距今約30年,杜大衞信納以上求情理由。辯方再指另外兩名施襲男子於13年被判入獄8個月,指出若本案判刑相距過大是對被告不公平,法官不認同辯方講法,認為透過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該兩名男子在早期加入襲擊,二人並非當時判刑法官所指在襲擊中屬「輕微角色」,二人是積極地參與施襲,並無意圖阻止以膠櫈向警員施襲的被告,若參考該判刑是不正確。

法官判刑時指出,已參考辯方求情,亦考慮到被告當時受酒精影響,雖然並非事先預謀,但被告發起襲擊,令警員被五人襲擊約6分鐘之久,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更多於4次以膠櫈向警員施襲,而兩項控罪均源自同一事件,故認為同期執行刑期合適。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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