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禁香港民族黨運作 即時生效
2018-09-24 09:13
政府今日刊憲,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第8(2)條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即時生效。
李家超將會在早上11時會見傳媒,交代事件。至於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表示,暫時不作回應。
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在今年7月中,建議保安局局長引用《社團條例》,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給予3星期時間,限民族黨於8月7日前作書面申述,後來局方應民族黨要求,先後三次將申述期限延長,至本月14日下午5時為止。不過,陳浩天延至當晚近9時才提交申述。
根據《社團條例》第151章第8條,保安局局長下命令禁止民族黨運作後,民族黨則可在命令生效後30日內,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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