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提5點要求 促社團主任提交監視陳浩天記錄
2018-07-29 15:12
警方以國家安全為由,建議保安局根據《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民族黨今午表示,與律師商討後,已於上周五(27日)要求保安局書面確認,沒有與助理社團主任於取締建議書之前有任何通訊,及要求助理社團主任於7月30日或之前交出所有對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監視和觀察記錄。
民族黨在其facebook專頁發帖,指與律師商討後,已於上周五(27日)向保安局及警方提出5點要求,包括:要求保安局書面確認,並無與助理社團主任及其下屬於取締建議書之前作任何有關通訊;若未能確認,要求保安局交出所有有關的口頭通訊文件及紀錄。
民族黨又要求助理社團主任於明日(30日)或之前交出一切對陳浩天監視或觀察的記錄;所有在預備取締建議書前及預備取締建議書時所收集的錄音及錄影;和所有預備建議書時有用及或無用及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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