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農」叫賣噪音擾民 董事第二次被定罪罰5000元
2018-09-18 14:07
位於荃灣新村街的連鎖蔬菜店「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和河背街的「安記自家農場豬」,因在店鋪門前持續使用揚聲器播放叫賣錄音,對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煩擾,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因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定罪,共判罰款10500元。營運「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的董事因其轄下店鋪屢次違規亦被判罪成,須負上個人刑事責任,被判罰款5000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自去年起不斷接獲市民投訴,指荃灣新村街及河背街一帶的連鎖蔬菜店鋪及豬肉店持續以揚聲器大聲播放叫賣錄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環保署多次進行巡查執法行動,於今年三月及四月分別查獲涉案蔬菜店及豬肉店的揚聲器發出過量噪音構成煩擾,遂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涉案店鋪。另外,涉案連鎖蔬菜店轄下分別位於荃灣、元朗、大埔、筲箕灣及油麻地的六間分店,自去年九月至今已先後共十二次因持續使用揚聲器播放叫賣錄音對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煩擾,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被定罪,其董事亦因同類案件第二次被判罪成。
經過連串執法行動,上述一帶店鋪高聲叫賣的情況已有改善。環保署十分關注有連鎖經營店在多個地區的分店造成噪音煩擾,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嚴厲打擊重複違規的店鋪,並向涉案經營機構的負責人提出檢控。
發言人提醒零售店鋪與商販負責人,為招徠顧客而播放宣傳錄音,必須盡量將聲量限於店鋪內,不可對店外其他人士或附近居民造成煩擾,否則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被處罰款一萬元。 而屢次違規的店鋪經營者,一經法庭定罪,亦須負上個人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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