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案】控方指以假研究掩飾殺人計劃 提陪審團勿忘婚外情
2018-09-13 13:34
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涉於三年前以充滿一氧化碳的瑜伽健身球殺害妻子黃秀芬及次女許儷玲案今於高等法院再續,控方作結案陳辭時指被告許金山案發後指夫婦感情好,亦沒有告訴警方一氧化碳事件,但案發一年後被捕時才向警方提出其女兒或應自殺,以及承認自己用瑜珈球帶一氧化碳回家,而許自認為「懦夫」故不透露妻女死因為自己拿回家的瑜珈球洩漏毒氣所致,欲把事件不了了之。控方直指許金山不知羞恥地以假研究來掩飾其殺人計劃,亦提醒陪審團切勿忘記許金山一早已與其學生李泳怡(Shara Lee)發展婚外情。
控方指許金山的履歷、過去的研究及專家的評論均指許為出色的醫生及有經驗的研究人員,惟其成就與一氧化碳有關的假研究計劃設計不成正比。控方指出許金山早已於2014年12月以電郵方式要求需於實驗開始前事先購買一大樽一氧化碳。
控方指香港大學血液腫瘤內科及骨髓移植科主任鄺沃林教授,以及香港大學麻醉學系系主任及臨床教授兼瑪麗醫院麻醉科醫生艾明高(Dr. Irwin Michael Garnet)二人均指許金山的「假研究」缺乏原創性,在科學上毫無價值之餘,絕無臨床的可能性。許金山的直屬上司中文大學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系主任喬伊諾教授(Dr. Gavin Matthew Joynt)亦指許金山的實驗計劃並經過沒有深思熟慮。
控方提出最後一位辯方證人,即中文大學婦產科學系教授黃志超則指許金山的研究乃初步試驗,而且實驗「計劃周全」及「具原創性」,並在臨床及科學角度來看均為優秀的實驗計劃。黃亦曾指針對高危急症病人如中風、敗血症、心肌梗塞等患者,如使用高濃度氧氣治療會令病況惡化及提高死亡率。控方指黃完全沒有提出一氧化碳為其中之一,而且許金山在兩次實驗中抽取兔血後在兔子體外注入一氧化碳到兔血,但含一氧化碳的兔血從未注回兔內,故批評許金山作為專家亦沒有為實驗打好基礎,亦指黃稱許的實驗是優秀的實驗計劃的一詞毫無可信性。
控方又指許金山注入一氧化碳到兩個瑜伽球,協助其研究的周昊翹博士當時目睹並問為何裝起實驗用的一氧化碳,許金山被捕後承認當時捏造指把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予朋友分析其純度,以避免周博士的質疑。另外許金山曾說他把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帶到其座駕時,放置數個一氧化碳感應器,以防意外發生;但許既然這麼注意安全,豈會把注滿毒氣的瑜珈球放到子女常到遊玩的運動空間,更沒有告知在家的妻子、子女或家傭。控方亦指許自稱「以一氧化碳殺老鼠」屬愚蠢的想法,更何況99%超高濃度的一氧化碳放出時亦會令「殺鼠者」更或全家有極大的生命危險。
控方指從不同證人口中得知被告許金山次女許儷玲(Lily) 性格樂觀幽默,轉校後短時間內已結識多位朋友,即使Lily 在案發到的Whatsapp訊息中曾憤怒地以粗言穢語抱怨母親責罵她,又指「難怪這老女人婚姻失敗」,但控方指此絕不會令Lily想法極端到自殺。無論友人還是醫生均指兩名死者案發前表現活潑開朗,並已計劃去旅遊、與友人約會及修讀暑期課程,並不像有自殺傾向。而且Lily 死前十多分鐘前發訊息予其朋友,內容為「Congratulations 」。
控方推斷指案發當天Lily放假但要面對大堆未完成的功課,故當時乘車陪同母親接送弟妹放學,但印傭目睹二人離家上車時並沒有帶著瑜伽球,估計瑜伽球早已放進車尾箱內,而許金山正是把瑜珈球放進車尾箱內後,除去瑜伽球膠塞,再關上車門的「兇手」,而制作兇殺環境後照常上班,製造了看似完美的不在場證據。
控方今已完成結案陳詞,辯方將於明天早上進行結案陳辭。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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