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科技園公司打擊「劏租」無果 新地申司法覆核
2018-09-11 14:23
在將軍澳工業邨管理數據中心的香港科技園公司,被指縱容以廉價租用地皮的營辦商將廠房分租圖利,惹來業界批評政府監管不力。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資訊科技公司今年4月去信科技園公司,要求對方採取措施打擊「劏租」卻不獲正視,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科技園公司重新考慮執行租約條款。
根據入稟狀,原告公司新意網集團有限公司坐擁17.3%的市場佔有率,是數據管理業的主要持份者。新意網2013年透過子公司投得一幅將軍澳地皮以興建數據中心,作價4.28億港元。 原告引述科技園的租約指稱,租客不得將其租用地段的任何部份分租,或容許任何第三者佔有出租地段的任何部份。惟自去年起,科技園似乎無意執行租約上訂明的限制,容讓NTT Com Asia、Global Switch及HKCOLO將廠房「劏租」予其他資訊科技公司、金融機構甚至政府部門。
原告早於2012年11月已就分租問題向科技園發律師信投訴,當時科技園回應指一直重視租客恪守租約條款。直至2015年,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確認科技園內有租客涉嫌「劏租」,但科技園公司似乎無採取任何行動。 原告今年4月再度透過律師去信科技園公司,要求對方公開表明會執行租約條款,並終止違例者的租約。科技園公司一個半月後透過律師回覆指,租用者的顧客在租用者的數據中心內擺放設施是業內行規,並不構成獨佔數據中心的空間。只要租用者證明與顧客達成服務協議,科技園不會視上述行為屬分租。
原告認為科技園公司的回應確定了公司一直違反其法定職責,又對相關法律條文一知半解,以致未能執行租約條款,對行內其他競爭者造成不公。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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