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涉用假文书买卖协议 为「跛荣」夫妻成功申请按揭贷款
2018-09-11 17:0266岁执业律师于13年「跛荣」沈建荣夫妻被控洗黑钱的审讯中任辩方证人,作供时披露自己于07年受托处理物业按揭贷款时涉使用虚假文件,为不存在的交易拟备买卖协议及转让契,其后使用上述虚假文件在土地注册处进行注册。事后被控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开审,主要处理控辩双方就某些词汇的争议,案件明续。
控方的开案陈词指,被告陈鉴清于2000年已替另一洗黑钱案件的被告沈建荣及其伴侣黎绮琴处理位于屯门杨小坑的土地及物业相关事宜,于2007年又受沈的委托,以该物业申请按揭贷款,唯根据一份丁屋发展商与黎于2000年签订的转让协议,黎只拥有该土地的建屋牌权益,土地及建筑物实际拥有人仍为新界原居民陈伟文,被告遂拟备一份买卖协议,列明陈伟文将建于杨小坑的物业以300万卖予黎,而黎从未向陈伟文缴付300万元,该买卖并不存在。被告其后将伪造的买卖协议提交予通用金融有限公司,成功申请按揭贷款逾140万,被告再为不存在的买卖伪造一份转让契,将之交予土地注册处行注册。
控罪指被告于2007年6月至7月期间,明知一份声称由陈伟文和黎绮琴就屯门杨小坑13A物业所签订的买卖和转让协议属虚假,仍使用有关文书,意图诱使发展局土地注册处职员接纳该文书是真文书,另被控向美国通用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行使上述买卖协议的副本。
法庭记者:吕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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