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頒令暫援實施「一地兩檢」被駁回 郭卓堅哽咽:我已盡哂力
2018-08-14 12:35
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等5人先後就「一地兩檢」條例申請司法覆核,梁與同樣提出司法覆核的長洲居民郭卓堅其後再另外入稟,要求法庭頒令暫援政府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法官今早頒下書面裁決,駁回2人的申請,並須承擔訟費,意味高鐵可如期於9月下旬通車。法官衡量頒發臨時禁制令與否對各方可能造成的損害後,認為拒絕頒發臨時禁制令可能造成不公義的風險較低。
郭卓堅在庭外形容,今次裁決是「全香港人輸」,因先例一開內地政府將來可在中環、山頂等地另劃內地特區。他哽咽道:「今日,只能夠我話一句,我已經……盡哂力,為香港做到呢一步嘞。」
郭表示自己是香港一份子,每個香港人都有責任維護香港人在《基本法》下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他和梁頌恆將研究判詞,若法庭同意提早於高鐵通車前處理2人的上訴,他們或會提出上訴申請。郭強調:「做乜嘢都無用,但係能夠做嘅都拼命去做。」
郭又被追問是否能承擔訟費,郭直言:「我有幾多,我話畀你聽,我一無所有,因為我有嘅,已經喺以前司法覆核用哂架喇。」他指以往多宗案件的訟費總額至今仍未計算,但若政府不強逼他破產,他不會申請破產。
梁頌恆與郭卓堅早前指,若高鐵如期通車,法庭最終卻裁定「一地兩檢」條例違憲,相關部門便會在內地管轄區錯誤地實施內地法律,後果將是無法彌補的。惟法官周家明同意政府一方所指,反對「一地兩檢」的人可在通車後至司法覆核聆訊前的期間,自由選擇是否乘搭高鐵。周官續指,雖然法庭不應忽視第三方可能蒙受的損失,但2名申請人既聲稱不會乘搭高鐵,法庭衡量損失時需考慮他們聲稱的損失,是影響第三者而非申請人。
政府一方指稱,若高鐵延誤通車,港鐵公司及其他專營巴士和小巴公司將每月損失約3.73億港元的收入,並浪費每月約1.8億港元的開支。周官認為,「一地兩檢」條例是否違憲應留待10月尾的聆訊探討,但難以質疑的是,若法庭「錯誤」頒發臨時禁制令,最終卻裁定條例合憲,相關部門和香港社會整體亦將蒙受龐大損失。
梁頌恆指稱政府可於司法覆核聆訊前實行「兩地兩檢」,但周官指出西九龍站後的4個站都無出入境清關檢疫的設施,故「兩地兩檢」明顯是不可行的。周官又認為,本案並無特殊情況促使申請人在司法覆核聆訊前申請臨時禁制令,本案提早聆訊亦降低臨時禁制令的必要性。
5項司法覆核申請的聆訊將於10月30日至31日同期進行。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0:35
更新時間: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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