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危駕致行人骨折左腳截肢判囚半年 官表明疏忽駕駛不會獲輕判
2018-08-10 17:03
去年5月西營盤發生一宗嚴重交通意外,涉事司機未有依指示於「停」字標誌前停低,撞到正在橫過馬路的九旬路人,傷者其後左腿需接受截肢手術。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區域法院法官郭健偉考慮案件嚴重性、辯方求情及被告家庭狀況後,判被告監禁6個月,罰款3000元及需自費完全駕駛改進課程。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林深於案發時車速不快,亦非與傷者爭位,亦不是有意傷害傷者。郭官接受辯方律師的講法,但指出意外涉及被告的極度疏忽,令傷者失去膝部下的肢體,按呈堂車輛錄像錄音得知,當時被告正以藍芽與他人通話,話題無關重要,方會造成完全可以避免的分心。法庭需要向所有駕駛人士發出訊息,表明疏忽駕駛是不會得到法庭的輕判。
案情指,於2017年5月16日,被告林深駕至西營盤正街與第一街交界,未有在「停」字標誌前完全停低,撞到一名93歲路人並輾過其左腳,令傷者頭顱骨及左腳踝骨折,左腿其後需接受截肢手術。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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