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二裁決】申請禁令 梁頌恆:阻「一地兩檢」最後機會

2018-08-10 12:44

梁頌恆(左)及郭卓堅(左二)等五人先後申請司法覆核。黃梓生攝
梁頌恆(左)及郭卓堅(左二)等五人先後申請司法覆核。黃梓生攝

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梁國雄等5人先後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一地兩檢」條例違憲,5項申請的聆訊將於10月30日至31日同期進行。梁頌恆與同樣提出司法覆核的長洲居民郭卓堅早前再另外入稟,要求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政府於案件審結前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法庭今早開庭審理申請,法官聽罷陳詞,決定押後至下周二頒發書面裁決。

梁頌恆陳辭指,若高鐵果真於下月22日通車,以控制損失的角度計算,今次臨時禁制令是市民阻止「一地兩檢」正式實施的最後機會。

梁重申,今次司法覆核是香港地界和司法管轄權的爭議,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各申請人分別在入稟狀指出,「一地兩檢」條例涉嫌在字面上抵觸《基本法》中至少10條條文,故爭議屬非常實在。

政府一方早前指,若高鐵無法如期通車,將造成金錢不能彌補的損失,但梁質疑此說法。他直言若法庭「錯誤」批出臨時禁制令,申請人最終卻敗訴,政府損失的只是原定通車日子至司法覆核申請審結的1個月延誤時間。但若法庭「錯誤」駁回臨時禁制令申請,申請人最終勝訴,申請人的損失將會是無法衡量的。

郭卓堅則重申,政府非法修改香港地界,故他入稟並非浪費法庭時間。他又指即使不實行「一地兩檢」,高鐵仍可如期通車。

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強調,若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高鐵必定無法如期通車。他又引述案例指,法庭考慮批准禁制令申請時,須審視申請人是否有強而有力的表面證供。但「一地兩檢」條例通過了正當的立法程序,申請人根本無強而有力的表面證供證明政府違憲。

余重申,人大常委會享有《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而人大已經下了決定,「一地兩檢」安排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申請人引述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對於「一地兩檢」的質疑和憂慮,但余強調那只是律師組織對於安排的意見。

梁頌恆庭上指「一地兩檢」條例與《基本法》條文有字面上的抵觸,但余指出這並非正確解釋《基本法》的方法。余舉例指,從無人會質疑羅湖管制站違反《基本法》,因管制站設置於邊境上;又例如一名登上開往澳門的客船的乘客,即使船仍在香港境內,該乘客確是離開了香港的司法管轄區。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1:01
更新時間:12:44

左:梁頌恆、郭卓堅。黃梓生攝
左:梁頌恆、郭卓堅。黃梓生攝
梁頌恆指今次臨時禁制令是市民阻止「一地兩檢」正式實施的最後機會。
梁頌恆指今次臨時禁制令是市民阻止「一地兩檢」正式實施的最後機會。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