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司朱經緯不服定罪刑罰上訴 明高院聆訊
2018-08-07 15:26
前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行動,在旺角執勤期間用警棍襲擊途人,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囚3個月。朱經緯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岀上訴,案件將於明天在高等法院聆訊,預料為時2天,並由法官黃崇厚審理。
原審裁判官錢禮於今年年初判刑時表示,上訴人知法犯法,為防止其他警員仿效及維持公眾對警隊的信心,刑罰須具阻嚇性,惟考慮到他執行職務時以及事後所面對的壓力等因素,最終判囚3個月,並批准他以5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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