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領夫遺體殮葬案 官裁定新遺囑為最後遺囑二奶勝訴

2018-07-26 18:31

官判趙紹元(格仔衫)勝訴。
官判趙紹元(格仔衫)勝訴。

深圳大鵬灣華僑墓園董事今年四月因癌病逝世後,其生前相識28載的「二奶」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大婆」領取遺體及安排殯葬事宜。案件早前提訊時,與訟雙方就董事的新、舊遺囑各執一詞,二奶一方要求法庭按董事生前立下的新遺囑,授權二奶安排殮葬;大婆一方卻要求法庭授權大婆按原有遺囑處理相關事宜。

法官今午頒下判詞,裁定新遺囑於表面上屬死者的最後一份遺囑,故作為死者遺產執行人的二奶,可按新遺囑領取遺體及安排殮葬。

從事殯儀業逾30年的死者潘學智,生前為深圳大鵬灣華僑墓園的董事,他因患上膽囊癌而兩度入院,最近一次於今年2月尾,直至他於4月2日逝世。

死者二奶趙紹元上月以遺產執行人的身份入稟,要求法庭禁止大婆陳美蓮到醫院領屍和舉殯,反授權趙領取遺體和辦喪,陳於今月初入稟提出反申索。

雙方就殮葬方式亦有分歧,趙欲將死者遺體安葬於華僑墓園,因死者父母同葬於此地;陳卻要求將死者遺體火化,並將骨灰存放於華人永遠墳場,又指安排可便於日後親屬拜祭。

雙方嘗試和解但不成功,大婆一方遂提出讓步,在死者新遺囑有效性的爭議解決前,陳不堅持火化遺體,但此前遺體需暫時葬於華人永遠墳場。惟建議不獲二奶一方接納。

本案裁決的關鍵在於死者逝世前在醫院的表述。二奶一方呈上4份死者的問診記錄和醫院護士的筆記,死者曾向醫護人員多次提及其「妻子」和「前妻」,他一方面對「前妻」挪去他全副資產感憤怒和被欺騙,另一方面對「妻子」當時的照顧心懷感激。法官朱珮瑩認為,死者口中的「妻子」顯然是二奶趙紹元。更重要的是,死者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意願,他於死前已將其身後事交由趙處理。

大婆一方質疑,死者從無對家人表達以土葬處理身後事的意願,何況死者擁有6個空墳位,根本無必要如趙所言、到深圳另覓空墳,他亦斷不會希望自己遺體被埋葬於一個被用過的空墳。朱官反駁指,大婆一方證明不了死者想火葬的意願,而陳於死者逝世後4日即購買一副中式棺木,原擬定於華人永遠墳場埋葬,故陳的證供自相矛盾。

朱官強調,本案與新、舊遺囑的有效性無關,雙方需於未來的遺囑認證訴訟中處理此事。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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