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姦禁錮】被告認強姦等七罪 下周二再訊
2018-07-20 15:40
無業青年去年透過Facebook藉詞誘騙兩名素未謀面的年輕女網友到其屯門龍門居寓所後,涉將兩人。被告張子康被控非法禁錮、猥褻侵犯、襲擊、搶劫及強姦合共八罪,他下午在陪審團前重新答辯,並承認其中7項控罪。案件將押後至下周二再訊,以待控方準備案情。
於案發時遭被告以熱刀燙大腿的受害人Y,原今於高等法院繼續出庭作供,惟被告申請重新答辯,而除了否認搶劫罪外,他在5男2女組成的陪審團席前承認非法禁錮、猥褻侵犯、強姦等7罪。對於不認罪的搶劫罪,控方表示可將該控罪存檔法庭,法官則指有關事宜會在他被定罪後再作處理。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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