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健身突猝死 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然
2018-07-20 13:51
57歲加籍華裔商人大前年於健身期間突然猝死,死因裁判官於引導陪審團時綜合案情,並指若死者是因心臟病發而死,陪審團便應裁定死者死於自然。5名陪審員現正退庭商議,預計將於下午進行裁決。
陪審團經過45分鐘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而死因是動脈粥樣腫導致冠狀動脈閉塞致死。陪審團亦向發出私人健身教練牌照的國際康體專才培訓學院作出建議,指私人健身教練除了急救證書外,亦應修讀有關AED(心臟去纖震器)的使用課程。
死者太太姜慧雨於裁決後與鄭瑞泰律師離開法庭,神情輕鬆。鄭於庭外表示裁決結果是預料之內,至於會否有其他後續行動則要再研究。
裁判官黃偉權指,死者黃英祺暈倒後已立即接受健身中心職員的急救,而專家證人亦證明該急救的方式是標準無誤的,同時亦無證據顯示死者是因急救出錯而死。他續指,鄭瑞泰律師曾指是次事件為意外的說法是有誤的,因為死者本身已患有非常嚴重的心臟病,所以他的死亡並非由意外構成的。
黃官其後強調,2位專家證人都指死者的冠狀動脈閉塞非常嚴重,可見死者患有潛在致命的疾病,令醫療的介入都不能阻止死亡發生,而在此情況下即使急救出現延誤,都應裁定為死於自然。
法庭記者:陸曉喬
建立時間:1147
更新時間: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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