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殯葬二奶大婆興訟新舊遺囑各執一詞 法官押後裁決
2018-07-18 14:12
從事殯儀業逾30年的男子今年4月逝世後,男子生前結識的「二奶」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大婆」領取遺體及安排殯葬事宜。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提訊,與訟雙方就男子的新、舊遺囑各執一詞,原告一方指男子生前立下新遺囑,將他生後的殯葬事宜交由原告人處理。被告一方卻要求法庭無視新遺囑,甚或下令醫院管理局代為處理。法官聽罷陳辭,押後裁決。
死者潘學智生前為深圳大鵬灣華僑墓園的董事,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前全國政協副主席安子介、影視明星狄娜等,均安葬於該墓園。原告人趙紹元早前以遺產執行人的身份入稟,要求法庭禁止被告人陳美蓮到醫院領屍和舉殯,反授權趙領取遺體和辦喪。
與訟雙方透露,原告人欲火化死者遺體並將之安葬於華僑墓園,因其父母同葬於此地;但被告人要求將死者埋葬於華人永遠墳場,又指在香港埋葬有便於日後親屬拜祭。
原告一方指,死者於去年6月立下的首份遺囑,委托陳美蓮全權執行死者遺產,但遺囑指死者並無子女是錯的,因死者與趙紹元育有一名20多歲的女兒,陳亦知悉此事,故原告人質疑遺囑的有效性。
原告一方透露,死者去年患癌入院,期間他向護士講述自己被正室妻子挪用資產,感到憤怒和被欺騙。原告人承認死者至離世前仍與被告人為註冊夫妻,原告人亦無跟死者正式入紙註冊結婚,但她強調這是因死者長時間住院之故。死者於去年11月出院後即立新遺囑,委托原告人代理其身後事。2人於翌月更一同前往華僑墓園視察,並揀選了一個景觀開揚的位置安葬。
被告一方表明不反對火化死者遺體,但被告人質疑原告人只依賴護士抄錄死者說話的筆記,不足以證明死者有意另立遺囑。事實上,死者於今年1月至2月仍有匯款至被告人家庭作生活費用。被告一方強調,死者與被告一家的通訊中斷,全因去年10月死者與被告的兄弟姊妹爭執,但死者與被告之間並無芥蒂。
死者胞姊在庭外透露,死者入院以來一直由「二奶」照顧,「大婆」不但失去蹤影,更逕自遊埠和娶新婦,卻從無告知死者。直至死者逝世,「大婆」卻突然出現要求領屍,胞姊估計本案結果或影響「大婆」與「二奶」日後爭產。她直言亡弟遺體至今仍存放醫院殮房,現只盼案件盡早審結,讓亡弟盡早入土為安。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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