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郵差虛報值勤呃補水津貼6.3萬脫罪

2018-07-18 11:14

裁判官裁定蕭旭文欺詐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裁定蕭旭文欺詐罪名不成立。

57歲郵差涉嫌虛報逾時值勤紀錄,訛稱自己於2015至2016年間超時工作逾360小時,實際上卻於工作期間換上便服出外午膳,以騙取逾時工作津貼6萬3千元。裁判官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時指,由於無證據證明被告清楚知道他必須完成每日工作時數才可得到分配的逾時工作時數,因此裁定被告欺詐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王證瑜裁決前指,是次案件最主要的爭議點有二,其一是被告蕭旭文所報稱的逾時工作時數是否虛假;其二是蕭是否不誠實地詐騙。

針對第一個爭議點,王官指根據早前證人的口供,每位郵差每週需工作6日,每日8小時,其中包括1小時午膳及20分鐘小休,換言之他們每週需工作48小時。然而,被告除了派信外,所有不在派遞局的時間都不會計算他的工作時數,因此蕭並未做到每週工作48小時,即無權獲得津貼。所以,他的逾時值勤紀錄是虛假的。

而針對第二個爭議點,王官指雖然派遞局的壁報板上已釘上各項有關郵差工時計算的文件,但有證人表示他未能確定所有郵差工作前已詳閱文件,因此並無證據證明蕭確實知道他必須完成每日工作時數方可得到系統所分配的超時工作時數津貼,因此蕭不誠實詐騙這個說法是有疑點的,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裁定蕭欺詐罪名不成立。

法庭記者:陸曉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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