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漏報特首選舉候選人名稱 遭通訊局勸諭
2018-06-29 19:53
通訊局審議了一宗有關無綫電視播放的2個電視節目的投訴個案,就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新聞報道遺漏了某些候選人的名字,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中的相關條文。
該兩個節目是於2016年12月12日在互動新聞台(自2017年8月起改名為無綫新聞台)播放的《新聞報道》以及於2017年2月20日在翡翠台播放的《六點半新聞報道》。
通訊局指,各有一名公眾人士就2個節目作出投訴,主要指該2個節目中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新聞報道遺漏了某些候選人的名字。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共有3名候選人,包括林鄭月娥、曾俊華及胡國興。通訊局無透露無綫遺漏了哪一位候選人。
通訊局按照既定程序向選管會徵詢意見,選管會回覆稱,《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規定廣播機構須確保每位候選人在節目中都得到介紹和報道,不會優待或虧待任何候選人,無綫的新聞報道並未完全符合指引要求。
無綫提交陳述,包括指有關投訴屬選管會的工作範疇,通訊局不應試圖詮釋或執行其他執法機關權限之內的法例。
通訊局考慮了個案的相關資料後,認為《電視節目守則》清楚訂明,持牌人必須遵守選管會就選舉而發出的所有規則和指引。就本投訴個案而言,選管會負責詮釋和執行其規管範圍內的《指引》,並認為無綫未有完全遵守《指引》;以及根據選管會的調查結果,通訊局認為無綫違反了《守則》的規定。
基於上述,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經考慮個案的具體事實及情況,以及其他相關因素,通訊局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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