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公務員延長退休年齡方案 放寬3項細節可望於9月推行
2018-06-19 18:00
行政會議今日拍板通過公務員延長退休年齡方案,當中有3項細節較諮詢方案作出放寬,包括合資格公務員可在方案推出後2年內決定是否自願選擇延長退休,原本為期1年;選擇延長退休者必須轉用15年新公積金計畫供款表,但有特別供款安排,以及由今日起計快將達原訂退休年齡或展開退休前休假的公務員,如有意延長退休年齡,獲准即時留任延長服務一段短時期,至方案正式推出時仍然符合在職條件,再作正式選擇。此方案可望於今年9月開始推行。
延長退休年齡方案適用於2000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入職的公務員,文職職系公務員將可延長退休年齡至65歲,紀律部隊人員延至60歲。
有關的特別供款安排,是原諮詢方案下,公務員無間斷服務滿15年至18年以下,根據15年供款表的供款率降低至15%,直到服務滿18年,在新安排下,該公務員可以保留17%的公積金供款率,直至年資可進入下一個供款率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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