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館外牆倒塌 古蹟辦館長:只負責保育 結構安全由屋宇署審批

2018-06-19 17:31

屋宇署結構工程師黃超洋下午作供。梁譽東攝
屋宇署結構工程師黃超洋下午作供。梁譽東攝

俗稱「大館」的法定古蹟舊中區警署建築群已婚督察宿舍大樓,前年5月進行活化工程時,外牆突然倒塌。工程承建商金門建築、金門的授權簽署人,連同分判商共被票控4罪,其中金門涉工程嚴重偏離當初批准的圖則。案件今展開第二日審訊,控方證人古物古蹟辦事處館長伍志和繼續作供。

伍指,由古蹟辦向工程承建商提交的施工方案陳述書批出的工程許可證,是需基於以下5個條件進行:工程對古蹟的影響降至最低、承建商需保證對古蹟的保護和監測工程嚴緊、如對古蹟有影響要停止工程,直至有新的替代方案為止、需定期提交工程進度予古蹟辦、若有更新工程皆要知會古蹟辦,惟古蹟辦只負責確保古蹟的修護和保育工作,而施工上是否安全、對建築物的結構影響則不屬於古蹟辦的專業範疇,他們一般是向屋宇署咨詢後審批。

伍續指,辦事處不清楚倒塌的建築物於1995年至2011年期間有否進行保育工作、由甚麼機構管理、以及用甚麼物料維修該建築物。他亦提到辦事處在此工程不會直接與第三被告Stone West聯絡、但知道其是承建商之一並須遵守上述施工方案陳述書的條件,伍作供完畢。

案件下午續審。屋宇署結構工程師黃超洋作供指,建築工程大致按《地盤監督事務守則》進行,但承辦商可因應實際情況作調整。他又指在外牆倒塌後,屋宇署在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12月19日期間曾先後到倒塌現場巡查24次,並有拍下照片作記錄。

法庭記者:香企容

建立時間:13:27
更新時間:17:31

古物古蹟辦事處館長伍志和。香企容攝
古物古蹟辦事處館長伍志和。香企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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