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揭無牌經營旅館 百樂寵物會罰$12000

2018-06-14 16:03

以提供餵飼山羊兔子、繩網陣、與小狗玩遊戲等親子服務的百樂寵物會有限公司於前年遭民政事務總署放蛇,而對方則聲稱是童軍團體後成功訂房。涉案公司早前否認經營無牌旅館的傳票罪,經審訊後,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考慮公司初犯和對條例的誤解,且現已結業,重犯機會不大,最終判以罰款一萬二千港元。

暫委裁判官梁雅忻指,裁判重點在於該地方是否條例下可以經營的旅館,背後經營原因不是判斷是否旅館的原因。被告的確以改裝馬廄為可供留宿房間,而這些房間內備有梳化床、洗手盆、把食物翻熱的設施、房間能上鎖等設施,也不是臨時擺設,加上被告亦已接受預訂和收取款項去租借房間過夜,故已構成條例的旅館。被告沒有得到相關部門豁免和牌照,故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庭記者:香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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