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庭拍照婦獲釋 警方不排除發傳票

2018-06-14 20:09

50歲婦人涉今早高等法院内拍照。資料圖片
50歲婦人涉今早高等法院内拍照。資料圖片

50歲婦人涉今早高等法院内拍照,經調查後獲釋,警方不排除發傳票。

警方早上10時50分,接獲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職員報案,指一名女子在法庭內拍照。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懷疑50歲婦人用手提電話在法庭內拍照。

婦人涉嫌與案有關被捕,經初步調查後已獲釋。警方會繼續進行深入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向被捕婦人發出傳票。案件交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調查。案件列作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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