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涂謹申指判刑過重 梁家傑質疑法庭無考慮動機

2018-06-11 21:58

梁家傑(左)及涂謹申(右)。資料圖片
梁家傑(左)及涂謹申(右)。資料圖片

於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騷亂事件,三名被告梁天琦、盧建民及黃家駒今於高院分別被判囚6年、7年及3年半。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及民主黨議員涂謹申均認為,法庭判刑過重,沒有考慮事件背景並不合理。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梁家傑表示,如果法庭接受梁天琦等人犯案背景和動機是不為私利,且是有理想地策動,都可構成相對減刑理由。但法庭並沒有考慮。梁家傑又指,六七暴動的情節比旺角騷亂嚴重得多,犯案人士當年也平均判監2至4年。

而涂謹申同樣認為判刑過重。他質疑,法官將被裁定不成立的煽惑暴動罪名中所涉及的證據,都考慮在暴動罪的判刑內,是原則上錯誤及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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