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基層被告代表律師求情 熱愛香港「點解會變成暴徒」

2018-05-21 16:27

前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發生騷亂案,被告盧建民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其代表大律師劉偉聰陳詞時表示,「暴動係政治,暴動嘅法律都係政治」,法官彭寶琴隨即指不認同,並稱現時法庭正處理與暴動相關的罪行。劉解釋希望法庭考慮判刑時可了解當時背景。

劉提到,盧有中五教育程度,相對應該有好前途的梁天琦,他長時間會是基層人士,梁熟讀社會契約等,惟盧對於相關學說卻從未聽過,兩人成長、學歷等南轅北轍,卻最終成為同案被告。劉大狀提到當日裁決後,盧曾經叮嚀其他被告要「睇住香港」,劉大狀坦言「佢哋有咩資格睇住香港?」然而,盧為人簡單誠實,當時是他的即時反應,並非為求「呃like」。他雖然並非在香港岀生,但在香港成長,熱愛這地方,反問「點解會變成被告、罪犯、暴徒?」

劉續指,旺角騷亂沒有獨立調查,他指政府沒如南丫島海難事件、雙層巴士翻側事件成立調查委員會,故欠缺一個客觀的角度。大年初一本是嘉年華,而非七一,旺角更是一個尋樂的地方,「唔係政府總部、唔係西環」。然而,自從2014年9月28日佔領運動以來,市民累積了他們的看法。而盧於佔領運動中亦曾經歷過催淚彈、警方清場,加上七警打人、警司以警棍延伸手臂執法的新聞,令他認為警方就代表建制和政權,為政權的維穩機器,故對警方有所偏見,而日積月累的偏見最後變成憤怒。

盧現在明白執勤的前線警務人員,「嗰啲都係普通警員,都係一份工作」,他們都須照顧家人,不代表他們反對民主、自由,罪魁禍首都是「更高層、更高層,一啲佢見唔到嘅人」。盧對於他當日的行為感到抱歉,但希望法庭可考慮其擲物行為與縱火、掟磚的性質不同。劉於庭上呈上7封求情信,當中包括盧的父親、友人、前僱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動物義工組織人員等所撰寫的信件。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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