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睇女教師Fb私人相片 男實習老師被判守行為15個月
2018-05-16 15:17
案情指被告李德聰在案發時與女事主於同一間中學當實習老師,女學主在上課時手機突然收到通知,指其Facebook帳號被無法辨識的裝置登入,手機型號為Sony Xperia Z5,女事主認出該型號為被告使用的手機型號,懷疑被告擅自登入其Facebook,逐與被告對質,被告對質時亦有親手寫道歉信予女事主。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女事主在她鄰座經常登入Facebook,故知道其Facebook密碼。他亦承認在沒有女事主的同意下,曾瀏覽其私人相片10分鐘,但並沒有下載任何相片。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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