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盟請願要求修訂復職權 列刑事罪行 2018-05-16 12:15 張超雄批評復職令形同虛設。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立法會今日恢復二讀《2017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聯工盟及工黨共十多人會前在立法會外抗議,要求加強復職權的保障。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僱主不合理解僱員工後,即使法院頒布復職令,僱主仍有機會選擇付錢了事,令復職令形同虛設,要求加入修訂。建議將僱主拒絕執行復職令的額外補償款項,由僱員每月平均工資的3倍,提高至6倍,並取消7.25萬元的上限。 他又建議法例應規定即使僱員實際上未獲復職或獲再次聘用,僱主仍須按照法院或勞審處作出的命令條款,向僱員支付工資,及將違反復職令定為刑事罪行。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疑家傭偷鮑魚 北角慧雅閣戶主報警 下一篇 灣仔六國酒店發生偷竊 遊客銀包被偷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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