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諾恆大圍站內示威脫罪 港鐵上訴得直發還判刑

2018-05-15 10:14

社民連副主席周諾恆前年三月在港鐵大圍站內示威,反對興建高鐵,其後被票控未有遵從港鐵職員指示。原審裁判官認為他進行和平示威,無阻塞售票機或主要通道,裁定他罪名不成立,港鐵不服上訴。上訴庭今早頒下判詞,裁定港鐵一方上訴得直,將案發還粉嶺裁判法院判刑。

法官認為港鐵禁止站內收費區的示威活動是合理的,目的是要維持收費區內的秩序和有效運作。示威者固然有自由於站外反對興建高鐵,他們亦可透過社交媒體爭取公眾支持,但為了保障乘客使用列車服務的權利,港鐵限制站內示威的自由並無不妥。

周諾恆今早在高等法院外回應判詞,他表明一定會上訴,又重申自己無作出嚴重妨礙公眾的行為,不認為自己對其他人造成阻礙。他又指自己和黨友都常以社交媒體宣揚理念,但從無得到港鐵和政府正面回應,如今法庭全面否定他們行使公民抗議示威的權利,他絕對不會認同法庭觀點。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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