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區議會參選人需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2018-05-09 21:50 選舉事務處表示區議會參選人需擁護《基本法》。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對於《星島日報》今日報道區議會的參選資格將會與立法會看齊,參選人需要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方能成為候選人。選舉事務處表示,區議會選舉與立法會選舉的相關規定基本上相同。 選舉事務處重申,《區議會條例》規定,任何區議會選舉參選人都要在提名表格內簽署聲明,包括要在提名程序中,表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參選人不得獲有效提名。 選舉事務處指,選舉主任會行使法例賦予的權力,依照法例要求及相關程序處理所有提名。 香港眾志則認為,區議會工作與憲法及主權等無大關係,看不到單憑參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而決定參選資格的理由。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屯門瓏門16歲少年廁所上吊 母親發現報警 下一篇 尖沙嘴鐘樓亮藍燈 慶祝「歐洲日」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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