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紗布封喉」案麥列菲菲批醫生無考慮做錯地方 家屬:感受不到悔意

2018-05-09 18:22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麥列菲菲/死者家屬兒子王先生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麥列菲菲/死者家屬兒子王先生

「紗布封喉」嚴重醫療事故,醫委會最終判決醫生黃卓義,於一般醫生名冊除名6個月。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麥列菲菲表示,對辯方承認第一項指控已作出寬免,所犯的過錯未是不可饒恕,但認為被告未有考慮自己真正做錯的地方,沒有足夠理由緩刑執行。黃卓義離開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麥列菲菲表示,被告巡房8次未能察覺異樣,是難以接受,醫生是病人最基本的主診人,而看見護士做錯事,亦有責任出聲糾正,紀錄上清楚顯示幾乎每日會為死者洗傷口,不可能見不到有關紗布蓋造口的情況。

被問及黃醫生是否為醫管局制度失衡受害者。麥列菲菲強調,醫生再忙亦有責任,如有一次疏忽見不到還可諒解,但巡視死者狀況次數足足有八次,加上護士和物理治療師紀錄,他本人有簽署確實,較難推卸責任。

死者家屬兒子王先生表示,裁決公平公正,感到滿意,七年來對家人造成相當大的壓力,現在可以鬆一口氣,但形容只完成一部分,又認為兩日聆訊感受不到被告有悔意,辯方律師亦有不同的藉口試圖含糊不當行為,認為即時執行不緩刑是公道。

他指出,其實事故有辦法在變得嚴重前阻止,形容爸爸的情況「唔喺一個大錯誤爆發出來,每一個位都有(人)做錯少少」,懷疑最初伊利沙伯醫院有醫護人員誤解氣管造口是永久性或暫時性的字眼,致使有人供氧氣予爸爸,轉院時更比俗稱「貓鬚」的輸入氧氣管;九龍醫院的醫生及護士同樣誤以為爸爸的氣管造口是暫時性,打後一連串錯誤就發生。

不過,他相信只是一小撮的醫生工作不認真,導致醫療事故,醫院仍有很多努力的醫生為香港市民服務。

右:死者家屬兒子王先生
右:死者家屬兒子王先生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麥列菲菲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麥列菲菲
被告醫生黃卓義
被告醫生黃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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