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指被告行為個人化 辯方形容如「塘邊鶴」

2018-05-09 14:49

於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否認暴動等6罪,案件今於高院續審。代表第四被告林傲軒的大律師林國輝結案陳詞時表示,片段中所見,當晚很多都指罵警察,即使陪審團不認同其做法,但要考慮他們的意圖及指罵的原因,從而分析此原因是否合理,以指控被告有意圖參與非法集結,並反問「好多事情係推斷,但係咪唯一合理嘅推斷?」案件明早再續。

控方早前又提到被告與黃台仰當日有傾談,林描述片中看到黃當時的反應,「睇一睇,冇任何反應」,便離開了,重申被告當日的行為「好個人化」,又形容被告如「塘邊鶴」獨自行事,亦無戴上口罩及任何防備。林已陳詞完畢,案件明天再續。

八達通紀錄上顯示,被告當日晚上11時39分從旺角岀閘,即於小販以及的士被困事件並不在現場。而他到達現場及站於高台前,他並無作岀任何推撞行為,其後更被推倒地上,遂他指罵警察。林向陪審團問道,被告是否「冇原因齋鬧」,並強調他當時只是「單人匹馬嘅情形咁鬧」,而且罵警方與挑戰警方及推撞卻有好大分別,質疑這會否構成非法集結,然而他指罵時,亦反被警員噴胡椒噴霧。

法庭記者:陳詠詩

建立時間:1200
更新時間: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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