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一社工」設三年過渡期 公營小學可領津貼自行聘用

2018-04-27 12:56

教育局今日向所有官立、資助小學及特殊學校發出通函,公布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的安排詳情。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政府一直持續優化小學學生輔導服務,由2018/19學年起,政府將增加公營小學及特殊學校的資源,提供新資助模式,讓公營小學按校本情況,逐步落實「一校一社工」政策。

在新資助模式下,公營小學可開設一個學位社工職位或領取一項等額的津貼,以自行聘用駐校註冊學位社工或向社工服務機構購買駐校註冊學位社工服務。學校亦會獲發一項諮詢服務津貼,以購買諮詢、督導或其他支援學校社工的相關服務。現行的額外學生輔導服務津貼亦會同時優化,讓學校在優化的資助模式下獲得更多資源,加強學校的社工及輔導服務。

發言人表示,由於現時部分領取「學生輔導服務津貼」的公營小學,可能已與受聘的學生輔導人員或提供社工服務的機構訂定超過一年的合約,故教育局會提供三年過渡期,讓學校在2021/22學年前轉用新資助模式。如學校需更多時間處理現時學生輔導人員的人事安排,包括有特別需要保留現時的學生輔導人員,而未能在三年過渡期後轉為採用新資助模式,可與教育局另行商討。

至於現時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仍可繼續採用現行安排,包括「學生輔導教師」的聘用、現職非學位「學生輔導教師」改編職系的安排及同一辦學團體下現職「學生輔導教師」的調任安排。

發言人指,會同時改善特殊學校的學校社工編制,增加學校社工人手,確保學生人數較少的特殊學校亦可獲提供最少一名學校社工。推行新政策的同時,教育局將會檢視學生輔導及社工服務的合作模式,並會與業界一同探討各種可行方案,讓學校可以最佳的方式繼續提供支援學生的輔導工作。

於公營小學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及改善特殊學校的學校社工編制,以加強社工及輔導服務,涉及的全年額外開支為1.3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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