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花園天價圍標案 前保養經理認受賄還柙候判
2018-04-27 12:37
控罪指46歲被告曾憲傑涉嫌於2014年4月16日至2016年6月7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該名工程公司經營者接受7筆合共20萬元的賄款,每筆由2萬元至4萬元不等,作為向他提供翠湖花園維修工程19個承建商的投標價格的報酬。
案情指被告於2007年3月加入新昌管理為技術員,其後於2016年1月獲晉升為保養經理,他於2011年3月至2012年期間被派駐到由新昌管理所管理的沙田翠湖花園。被告於2010年負責為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就顧問遞交的投標書製備分析報告。被告的銀行戶口的紀錄顯示被告於2014年4月至2016年6月,分7次由現金存款或支票的形式,從海得志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接受合共20萬港元。
被告於廉署人員警誡下承認從海得志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經營者陳震海接受合共20萬元,作為向陳透露翠湖花園維修工程19個承建商的投標價格的報酬。被告於2012年年底或2013年年初透過新昌管理一名前同事認識了該工程公司經營者陳震海。前同事告知被告陳希望得知翠湖花園維修工程的進度,並可給予被告報酬。陳向被告表示想取得各承建商就工程所遞交投標書的價格表,被告同意幫助陳並於2013年6月底以電郵方式發送給陳,被告亦知道投標價格屬機密投標資料。
翠湖關注組成員黃太及潘太亦有到庭旁聽,她們指此案被告只是「魚毛」,圍標案的「大惡」頭目仍未被找出。她們指出其實希望被告不認罪,以在審訊中得到更多關於圍標案的內幕,但如今被告認罪就令大家繼續蒙在鼓裡。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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