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前年排近20萬噸空氣污染物 較2015年少11%
2018-04-24 11:10
由於本港持續推行多項措施管制發電廠、船舶和車輛的空氣污染物排放,相關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及微細懸浮粒子的排放量較2015年減少4%至11%,自1997年以來已總共減少達39%至78%。
環保署每年編製本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估算六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一氧化碳的全年排放量,並按發電廠、船舶、車輛、飛機和其他污染源分布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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