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漢涉7-11偷近兩千個印花 或考慮簽保守行為
2018-04-10 15:44
3男涉嫌去年年尾於尖沙嘴7-11便利店內偷取共1875個印花,總值港幣3750元。3人同被控偷竊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5月2日再訊,以待索取第三被告的學歷證明,或考慮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
3名被告依次為43歲廚師羅東來,35歲文員陳嘉浩及20歲學生潘煜珩。陳慧敏裁判官指3名被告初犯,案件有別於偷竊實物貨品,可考慮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據悉第三被告潘煜珩現正就讀城市大學翻譯系三年級。
43歲首被告羅東來被控於去年12月20及21日期間,於香港尖沙嘴麼地道美麗都大廈地下7-11便利店偷竊1002枚印花,總值港幣2004元。35歲第二被告陳嘉浩被控於去年12月20日,於同一地點偷竊581枚印花,總值港幣1162元。20歲第三被告潘煜珩被控於去年12月20日,於同一地點偷竊292枚印花,總值港幣584元。
據資料顯示,案發時期便利店提供印花以換領Le Creuset x Line Friends新年別注版竹纖維製糖果盒及碰碰杯連Le Creuset 廚具造型的杯蓋。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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