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紅山半島再有工程公司非法棄置建築廢物 判罰8000元
2018-04-09 16:23
環保署去年9月接獲市民舉報,指有人在大潭白筆山道紅山半島外的行人路棄置建築廢物。環保署按該市民提供的車輛資料追查涉案承辦商,經調查及蒐證後,確認涉案承辦商違反《廢物處置條例》,遂向其負責人提出檢控。
今年1月,紅山半島另一名清拆工程承辦商同樣因非法棄置建築廢物被定罪,環保署已再次敦促紅山半島的物業管理公司,要求他們加強管理屋苑的工程承辦商,並增加巡邏以確保工程期間所產生的建築廢物會被妥善處理。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建築業和運輸業界人士,必須依法妥善處置建築廢物,不可把建築廢物擺放於公眾地方。根據《廢物處置條例》,於公眾地方、官地或未獲土地擁有人的許可而擺放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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