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控方:梁天琦拳打警察影片拍下 高級警指梁打便裝手臂

2018-03-23 15:28

於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6罪,案件今在高院續審。
警員吳振霆供稱案發當晚與高級警司於砵蘭街及奶路臣街一帶巡邏,期間有3名男子指向其同事,並投擲卡板及垃圾桶等,吳遂取岀委任證,警告他們不要掟雜物,惟3人未有理會及繼續施襲,首名男子沒有武器,並向吳揮拳,而另一名男子手持盾牌衝向他,再有一名沒有持有武器、身形瘦削的男子則踢他。及後有軍裝及便裝警員支援,吳隨即後退。吳續稱其心口近右膊頭位置曾遭擊中。隨後,控方指岀片中岀現的首名男子,其身份並不受爭議,為本案首被告梁天琦。
吳又指3名男子繼續施襲,他當時表示:「唔好再向我施襲。」吳稱現場地上有很多雜物,人群則用竹枝推或撞向警方防線,地上亦有雜物著火,期間人群繼續用磚頭及雜物擲向警員。吳提到當時人群有一道綠色光線射向警員的眼部,「滋擾同事嘅眼睛」。
辯方盤問時,問到梁天琦是否從沒向你揮拳,吳表示不同意,至於梁當時是雙手攤開及伸高,吳續稱就片段所見的話則同意。
另一名高級警員侯祥強供稱當日同袍控制一名男子,並要求他返回行人路,但該男子未有合作,又用右手打該便裝警員的心口及手臂,並推開其他警員,侯於是喝止他和用警棍制止其行為,惟他沒有聽從,侯遂用警棍擊打該男子的左大腿兩下,並與軍裝警員壓倒他在地上,再鎖上手銬,以襲警罪名拘捕他,侯及後才知悉該名男子為首被告梁天琦。
法庭記者:陳詠詩
建立時間:13:07
更新時間:15:28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