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重案組探員否認向被告說「認咗佢好小事啫」

2018-03-20 12:08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煽惑、參與暴動等罪,案件今早在高院續審,案發當晚拘捕次被告李諾文的重案組探員方偉祺繼續作供。
控方續在庭上解釋拘捕次被告的過程,他表示因當晚砵蘭街現場仍然人多擁擠,因此將被制服地上的被告扶起後,待現場環境安全才作警誡。其後方帶被告到行人路坐下,約25分鐘後才帶他回現場檢取證物。方表示補錄首份口供後,自己再無跟進與證物相關的事情,因同袍接手跟進,而事後調查毋須由同一人跟進。
代表李諾文的大律師姚本成指出,方曾經向被告說過「認咗佢好小事啫」,無謂大家麻煩,又告訴被告完成補錄口供後會儘快安排他求醫,被告在此前提下才在口供聲明中簽名,而方的補錄供詞是他擅自編撰的。方不同意任何上述說法。
重案組偵緝警長錢偉泉作供指,當晚主要負責防衛工作,他見到砵蘭街一名機動部隊警員,嘗試將前排一名手持盾牌人士拉到警方防線後,以圖制服他,但該名人士爭扎,令盾牌掉在地上。姚本成盤問時指出次被告被捕前無持有盾牌,錢不同意。
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26歲)、李諾文(21歲)、盧建民(31歲)、林傲軒(23歲)與林倫慶(26歲)。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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