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灣食肆賣7斤重皇帝蟹實際少44兩 被罰1.5萬 2018-03-21 18:30 皇帝蟹。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筲箕灣一間食肆賣不足重量的皇帝蟹,被罰款1.5萬元。 一間食肆及一名員工因要約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食品,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款1.5萬元及5000元。 海關人員早前接獲舉報,於2017年6月前往一間位於筲箕灣的食肆進行試購行動,要求堂食一隻宣稱7斤重的阿拉斯加皇帝蟹。經政府化驗所檢測後,證實該蟹較宣稱的重量少約44兩,與所宣稱的不符。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韓化妝品致癌物超標 消委會:代理商應交代有否進口及退貨安排 下一篇 【柏茵倒閉】警方拘捕1男1女董事涉嫌詐騙 涉款360萬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