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龍指學生表達意見時 應尊重別人及抱同理心 2018-03-09 21:47 黃仁龍指,言論自由受基本法及人權法保障,但學生表達意見時,應尊重別人及抱有同理心。 Previous Next 浸會大學舉行62周年校慶酒會,前律政司長黃仁龍獲邀致辭。他提及,香港近年捲入政治風波,大學無可避免處於戰線上。他又指,言論自由受基本法及人權法保障,但學生表達意見時,應尊重別人及抱有同理心。 黃引述自己過往曾處理的一宗案件,指有學生認為即使無禮對待師長,亦不應阻住其表達意見的自由,他不服校方處分上訴,最終被駁回。他引述法庭當時指出,現代社會所追求的是文明行為。 黃又提及終審法院對政府東翼前地案判詞,指法庭會考慮公民抗命概念,但過程必須是和平非暴力,又呼籲學生對不公義發聲時,應尊重別人及抱有同理心。 他強調,法治不能達致完全公義,但沒有法治更難實現公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單日售出17伙 房協翠鳴臺僅餘13個一房單位 下一篇 今日睇咗未?#MeToo後首度開腔 「欄后」呂麗瑤:我會變得更強/葉蔚琳復工出車 首日駕駛234X路線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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