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天梯」溜後奧的斯被罰32萬元 機電署指繼續展開紀律研訊

2018-03-09 21:23

旺角朗豪坊「通天梯」去年3月突然溜後,導致18人受傷。承辦商奧的斯及其工程師與工程人員,事後被機電工程署票控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規定下的法定職責。奧的斯代表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4項傳票控罪,共被罰款32萬元。機電署回應指,歡迎法庭裁決,署方會繼續就該事故向奧的斯電梯展開紀律研訊。

發言人指,署方於去年5月就事故完成技術調查,總結事故成因是主驅動鏈斷裂,以及用以監察主驅動鏈斷裂或過度延長的保護裝置雙重失效,導致附加制動器未能啟動以制停自動梯。經詳細調查後,署方發現奧的斯電梯作為該自動梯的保養承辦商,未能確保有關工程妥善進行,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相關規定,因而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說,署方已經加強巡查爬升高度為15米或以上的自動梯,並向全港註冊自動梯承辦商和註冊自動梯工程師發出通告,敦促業界須根據《升降機工程及自動梯工程實務守則》的要求,確保自動梯處於良好的操作狀態,防止同類事故發生。署方會繼續嚴格執行相關法例,並呼籲業界和自動梯負責人合作,為市民大眾提供安全可靠的自動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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