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管理無牌旅館 各被判罰款

2018-03-07 17:29

一名女子及一名男子因觸犯《旅館業條例》,今日(7日)分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及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000元及8,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人員,去年5月和7月巡查位於旺角砵蘭街及荃灣沙咀道兩所懷疑無牌旅館時,喬裝客人,並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處所的房間。根據牌照處的紀錄,上述處所在巡查當日均未獲發牌照,負責管理上述處所的男女因而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第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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