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王婆婆庭上穿戴印有標語頸巾 被裁定藐視法庭
2018-03-07 16:53
法官早前命令法庭內的公眾人士,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任何標語,又授權保安可將違反命令者扣留至散庭,屆時再由法官處理。
法官指下命令時,該名穿戴頸巾的女士亦在法庭延伸部份中,理應知悉命令內容。女士被召上證人台作供,稱自己「好混淆」,每次到庭旁聽均被保安「日日咁樣磨」。法官說頸巾上的標語已顯示她違反禁令,女士說:「咁我揼咗佢囉。」法官問女士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女士指自己是「低端婆婆」,無錢聘請律師,又指自己家住深圳,經常被人跟蹤,恐怕日後會「被自殺」,希望日後由家人代為聽審,惟法官未有理會,只重申女士可聘請律師代表。
61歲涉事婆婆王鳳瑤於庭外指,連日來到庭旁聽時均有穿戴印有標語的衣物和手圈,不明白為何保安不早早通知,法官又不給予她解釋的機會。她表示過去數天「太刺激」,昨晚亦僅有1、2小時睡眠,現將回家先冷靜一下。她日後或會申請法律援助,但由於不清楚自己違反哪一條控罪,自己也不知怎樣打算。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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