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署長申張震遠取消資格令 下月25日再訊

2018-03-07 15:44

香港商品交易所2013年5月「爆煲」而負債纍纍,時任主席兼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被指欠債逾1億2千萬元,2015年4月被高等法院頒令破產。破產管理署署長早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下取消資格令,禁止張在指定期限內出任公司董事、公司清盤人、公司財產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以任何方式參與公司的發起、組成或管理。案件今進行聆訊,並將於下月25日再訊。
署方提出四項理據,指控答辯人張震遠違反董事責任。首先,張未有完整保全公司的會計記錄,亦拖欠僱員薪金,總值逾2千3百萬元。此外,張拖欠僱員強積金供款約1萬1千元,又誤用銀行户口,以公司名義簽署共5張支票,涉及金額逾1百萬元,卻全部被「彈票」。張早年曾因欠薪遭勞工處票控,最後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署方有鑑於案情嚴重性,申請延長取消資格令的時間。聆案官將案押後6星期再訊。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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